- 01-27税法(二):车船税的纳税地点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地点,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税法二
- 01-27税法(二):车船税减免税优惠
一、法定减免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非机动船是指自身...税法二
- 01-27税法(二):车船税的纳税期限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税法二
- 01-27税法(二):车船税的申报缴纳
1.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税法二
- 01-27税法(二):房产税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一般按季或半年征收。税法二
- 01-27税法(二):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房产的计算
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给予免税,主要是为了照顾我国城镇居民目前住房的实际状况,鼓励个人建房、购房,改善居住条件,配合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但是,对个人所有的营业...税法二
- 01-27税法(二):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下列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1.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税法二
- 01-27税法(二):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房产的计算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公园、名胜...税法二
- 01-27税法(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税法二
- 01-27税法(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
为了做好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501号),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税法二
- 01-27税法(二):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例:某运输公司拥有载货汽车15辆(货车自重全...税法二
- 01-27税法(二):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1.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应当在...税法二
- 01-27税法(二):车船税的立法原则
1.筹集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交通业发展迅速,运输紧张状况大为缓解,但矛盾依然存在。开征车船税,能够将分散在车船所有人手中...税法二
- 01-27税法(二):车船税的概念
车船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对车船课税历史悠久。早在公元前129年(汉武帝元光六年),我国就开征了算...税法二
- 01-27税法(二):房产税的申报和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税法二
- 01-27税法(二):房产税的减免税优惠
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人民团体”是指经国务院授权的政府部门批准设立或登记备案的各种社...税法二
- 01-27税法(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地上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其中:房产计税余值=房产原值×(1一原值减除比例) (二)地下建筑物房产税...税法二
- 01-27税法(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设计的指导思想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通常是房产的价值。房产的价值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房产的原值,即房屋的造价;二是房产的净值,即房屋的原值扣除折旧后的价...税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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