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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01-27 21:27:02| http://www.caiwu51.com |税法二|人气:100我要推荐此文给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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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出售旧房及建筑物,首先按评估价格及有关因素计算、确定扣除项目金额,再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步骤是:
  1.计算评估价格。其公式为: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x成新度折扣率
  2.汇集扣除项目金额。
  3.计算增值率。
  4.依据增值率确定适用税率。
  5.依据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一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例:某工业企业转让一幢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厂房,当时造价100万元,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如果按现行市场价的材料、X-r_费计算,建造同样的房子需600万元,该房子为7成新,按500万元出售,支付有关税费计27.5万元。计算企业转让旧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
  解:(1)评估价格=600×70%=420(万元)
  (2)允许扣除的税金27.5万元
  (3)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20+27.5=447.5(万元)(4)增值额=500—447.5=52.5(万元)(5)增值率=52.5÷447.5×100%=11.73%(6)应纳税额=52.5×30%一447.5×0=1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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